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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究計畫口試第一階段表格

一、請於口試前2週,繳交申請表至系上,並給指導教授蓋章,才可如期口試,若未繳交者,則不能於當日如期口試。詳如下面附件「 申請表繳交至系辦」。

二、請於口試前1週將論文送至口委手上,並放入邀請函,詳如「論文口試邀請函」給口委。

三、口試當天記得上網列印相關表格給口委簽名喔,詳如下面附件「 口試當天學生自行列印--單面列印).」,若口委為外縣市區,可補助交通費(申請高鐵票,請檢附高鐵票根), 請記得把「口試當天學生自行列印--單面列印)」的檔案帶到學校,因為有時候會現在改一些文字。

四、請於口試後,一個月內,修改論文,填寫「計畫口試-修改後通過表」給指導老師。

五、若校外口試委員需公函系上會發文至口委任職單位請公假,請同學們於口試前2週填寫「口試委員公函範例」後,寄至助教信箱。

六、請於前一週詢問口試委員是否需停車證,若口試委員需,請下載後表格後拿至系辦找主任蓋章,口試委員停車證下載處:https://irsm.utaipei.edu.tw/p/405-1091-30858,c2781.php?Lang=zh-tw

七、當天口試記得幫口試委員製作桌牌,詳如附件「口試委員桌牌

 

*「口試委員公函」「論文口試邀請函」是不一樣的喔!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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